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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未提供购房发票,我可以选择不收房吗?

时间:2024-12-29|栏目:乐清律师|
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收房的。有以下情形的,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:1、未取得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、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的;2、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,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;3、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;4、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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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起诉维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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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用发票复印件即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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